林彦伸手摘掉他的眼镜:“这个太碍事儿了,别戴了吧。”
“有点儿不习惯。”焦嵘眨眨眼。
林彦摆摆手:“不戴不戴!我就喜欢你这样!”
“好,你喜欢我就不戴了。”焦嵘按了按被压得已经有痕迹的鼻梁。
总算是能出门,告诉高姨门别锁,十一点两人准时出了家门。
焦嵘真的很会讨人欢心,准确的说是讨林彦的欢心。他选了只做收藏、平时几乎不碰的法拉利恩佐,极其嚣张的红,惹得林彦几乎要抱着车身亲几口,男人没有不爱跑车的,他也是。
当然,一大口亲亲最后还是落在了焦总脸上。
他把同款的prada墨镜递给林彦,一抹红呼啸着驶向“夜色”。
夜色是最近才开的cb,年轻人追求的就是新鲜感与刺激,夜色的老板很懂这个理儿,所以每晚都是乐声震天。
刚进门焦嵘就被声音吵得皱了眉,他看了看兴奋的林彦,松开眉头。
随便找了个卡座,服务生过来:“二位要什么?”
“先来一扎黑啤,”林彦轻车熟路地点单,“不够低消的话随便吧。”
服务生开了酒后又端了水果盘果干零嘴儿过来,林彦满脑袋黑线,只好叉西瓜吃。
舞池中一群男男女女正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着身体,放纵沉沦,麻痹神经。
林彦往焦嵘嘴里塞了把葡萄干儿,跟着节奏抖腿。
黑啤略甜的味道在嘴里蔓延开来,林彦把自己当成容器,挑起身边人的下巴给他渡酒。
越是人多的地方他就越想炫耀,像个人来疯的皮孩子,焦嵘明白他的心思,由着他撩。
林彦眼神迷离,从兜里摸出来包烟抽出一根叼嘴里,拿打火机点燃,吞云吐雾。
焦嵘捏捏他的后颈肉:“最多三根。”
林彦轻佻地笑,细腿交叠着,转脸冲他吐了个烟圈。
好一个勾人魂魄的妖精。
焦嵘从他手里拿过那支残烟,吸了一口,扣住林彦的后脑勺与他接吻。
烟味与焦嵘身上特有的清冽味道混合在一起,凑成美妙绝伦的毒药,引诱着他,哪怕肝肠寸断也要尝一尝这绝味。
酒不醉人人自醉,林彦晕晕乎乎地被放开,又点了一支烟。
很明显这一对儿互相是对方的主儿,还是有蜂蜂蝶蝶想贴上来想鸠占鹊巢。
虎视眈眈倒也正常,焦嵘这模样在夜场就是块儿上好的肥肉,谁都想揩个油。
趁着林彦去洗手间放水的功夫,旁边卡座觊觎焦嵘许久的男人凑过来低头在他耳边说:“赏个脸喝一杯?”
焦嵘:“不好意思。”
男人低笑一声,在他肩上摸了摸:“怎么玩儿都随你,都准备好了。”
“哥们儿,不带这么着的吧?这刚才还坐着会喘气儿的呢。”
焦嵘看见出声的人:“宝儿。”
林彦从洗手间回来,刚好撞见那人在焦嵘身上摸,气不打一处来,又喝了点儿酒,眼神极其的凶,逼得那人悻悻走掉。
焦嵘有点想笑,林彦吃醋的样子奶凶奶凶的,像个小刺豚。
他借着酒劲儿抓住焦嵘的衣领晃:“你,我的。”
“嗯,你的。”焦嵘摸摸他的毛安抚,炸了可不就得顺么。
过来一对儿挺靓的姑娘,一个酷酷的,短发染成灰蓝色,纹身在胳膊和锁骨上大喇喇地闪,另一个黑长直,看着就软,正挽着那个酷girl的胳膊。
“两位,我们俩在旁边看你们好久了,挺有兴趣的,介意认识一下么?”
这俩也是一双,焦嵘点点头:“坐吧。”
林彦满怀敌意盯着刚问话的短发女孩儿看了会儿,把人盯笑了:“小哥,都是一样的彩虹旗,别这么凶啊。”
软妹甜甜地笑,掏出火机点烟。
林彦跟酷girl不打不相识,两杯酒下肚,已经谈得热火朝天,焦嵘和软妹儿插不上嘴,一样的宠溺脸看着他俩笑。
短发女孩儿和黑长直妹儿是s城科技大学的学生,研一,学设计的。酷girl叫赵如是,软妹儿叫卫伐,名字跟颠倒了一样。
赵如是跟林彦互相加了微信,约着下回带他去看自己的乐队。焦嵘没拦着,林彦多交朋友也好,虽然是对立性别,但人不仅是弯的还有伴儿,挺放心。
她俩走的时候,林彦喊住她俩:“你俩真酷!”
卫伐回头冲他比了个大拇哥,揽着赵如是的腰走了。
酒喝完,林彦也差不多了,焦嵘结了账带他回家。
“舒坦!”副驾驶座上的小孩儿伸直了胳膊,又喊了一遍:“舒坦!”
焦嵘看得出他是真开心,他就是陪这个小家伙出来玩的,林彦开心他自己也开心。
他希望林彦能这么一直开心。
等到家林小孩儿已经睡着了,焦嵘没忍心喊醒他,给人抱到卧室睡觉。
等他自己洗去一身烟酒味儿,早上五点了。焦嵘抓起毛巾擦头发,打了个哈欠。
毕竟三十了,纵使焦总再怎么一枝花,身体受不了一整夜的熬,累。
床上运动除外。
他摸出被静音的手机,许多消息,约莫四五十条,有戴衣的,也有他姐的。
焦嵘直接忽略了亲姐,点开了戴秘书的对话框。
他这个秘书神速得很,工作能力一等一的好,不然焦总也不会一直高薪留着她。
焦嵘从头开始一条条的看过去,挺详细的,就差祖宗十八代了。
家庭住址工作地点出声年月这些勾不起他的兴趣,他继续往下翻,直到看见一句话。
焦嵘突然笑了。
那句话是:这对夫妻有个亲儿子,名为王瀚海,有过xidu史,因为打架进去过,目前无业游民。
清水湛之有话要说:彩虹旗是同性恋的意思。 赵如是和卫伐这俩人记一下。 这篇我没说是he还是be,自个儿都判断不出来,想知道结局的话读者老爷们继续往下看吧。 虽然会有几章狗血的。
第十二章
还有三天就到双十一狂欢购物节了,林彦一边叫着马云爸爸又圈钱一边作好了钱包被榨干的准备。
林彦对衣服没什么要求,百八十儿的不嫌,上千上万的也能正常穿,毕竟颜值搁那摆着,穿什么都一样。
但是鞋不行。
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脚丫子,多贵多好看的鞋只要他看上了就要拿下,人间几十年走一场,可不得好好享受。
他新看上了匡威和offwhite的那双联名高帮,刚好趁着双十一和其他东西一起付钱,想了想又加购物车里一双大两码的。
焦总三十一枝花,林小孩儿想给他浇点水,别枯萎了。
两双一万多,林彦肉疼的咧了咧嘴。虽然焦嵘的卡都在他这让他随便霍霍,但林彦想用自己钱给他买。
那话怎么说来着,你爱他你就想给他买东西。
况且他是真想把焦嵘带的年轻点儿,上回去摇头他穿的皮夹克那一身儿林彦贼喜欢,要不是太累真的回来就给焦嵘办了。
已经错过一次机会,林彦寻思加琢磨,又往购物车里加了好多东西。
他划拉着ipad,看见了推送的眼镜链儿,头皮一炸。
这简直是为焦嵘量身定制的,林彦光是意淫着他那副样子感觉自个儿就要高潮。
林小孩儿行动力极强,立即下单了一条与焦嵘眼镜边儿颜色一样的眼镜链儿。
其他东西能等着双十一买,这个不行,他等不及。
恨不得立马拿到手给焦总装上,然后找他索吻。